推广 热搜: 阎良甜瓜价格  价格  宅基地  水果  大豆  甜瓜的营养价值  冬枣  种植  西瓜   
云南甜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7-12-26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浏览:398    评论:0    
核心提示: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

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19日

 
【特别声明】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知农网网络用户在知农网自媒体中心上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农网的观点或立场,知农网进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2.凡注明“来源:知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属于知农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知农网”。违反上述条款,本文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作品,均转载其它每天,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楚稿酬未付和请他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znw58#znw58.com(请将#换成@)

打赏

知农网公众微信
 
更多>同类三农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三农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亮照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投稿须知  |  知农网APP  |  汇款方式  |  农网联盟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陕ICP备16004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