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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欠薪,究竟该怎么办?国办再发文保障3亿农民工利益!

   日期:2017-12-14     来源:农视网    浏览:346    评论:0    
核心提示:又到一年年底,在外打工,辛辛苦苦忙碌了一年的你,最开心的是什么?当然是拿着钱回家过年!然而,最怕什么?被欠薪!可是,每年农民工都

又到一年年底,在外打工,辛辛苦苦忙碌了一年的你,最开心的是什么?

当然是拿着钱回家过年!

然而,最怕什么?

被欠薪!

可是,每年农民工都会在开心的同时伴随着讨薪的压力,企业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好像已经成为了每一年的常态之事!然而今年,从7月份开始,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重拳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

不仅如此,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决定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这些政策,你可能用得到

第一:必须按月薪制发放农民工工资

7月19日,国家人社部下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在欠薪最严重的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要按月结算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领取不拖延、不少数目!

第二: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加入黑名单

10月9日,人社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存在克扣农民工工资、无故欠薪、因欠薪导致群体事件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全部拉进黑名单!

第三:严加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行为

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0个部门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30条联合惩戒措施,使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第四:全力以赴清理欠薪企业,严格检查工资支付情况

12月7日,人社部会同发改委等12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力以赴清理欠薪,坚决打赢春节前治欠保支攻坚战,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力度再加大,这次从监管入手!

2017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办法规定: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那么A、B、C等级如何划分呢?

A级: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C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的;

2.发生5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面对欠薪,我该怎么办?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以下几种做法: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农民进城本身就背负重任,站在高楼大厦之中,他们诚惶诚恐,既怕城里人,又怕城里疾驰的小汽车,更怕城里的老板不给工钱。不该有人给他们鄙夷的眼光,不该有人不尊重他们。因为,尊重他们就是尊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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