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省局2018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安排,由我单位承担的《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酥梨》地方标准编制项目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酥梨》的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呈上,请在省质监局网站予以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特此报告。
联系人:王伟华 联系电话:7258658
联系邮箱:1261630797@qq.com
附件:
1.《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酥梨》征求意见稿;
2.《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酥梨》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表。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
附件1:
ICS 67.080.10
B 31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DB61/T 522—2018
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酥梨
2018-xx-xx发布2018-xx-xx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T 522—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61/T 522—2011 《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酥梨》。
本标准与 DB61/T 522—2011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蒲城酥梨的定义进行了完善;
——产地范围由8个乡镇调整为16个镇办;
——对三个质量等级的单果重、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指标进行了修改;
——在理化指标中补充了果实发泡(果肉海绵状)内容。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果业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蒲城县果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凌飞、任亚利、崔辉、王春丽、缑耀武、王伟华、王志刚、杨成泉、薛海云。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61/T 522—2011。
DB61/T 522—2018
地理标志产品 蒲城酥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蒲城酥梨的术语、定义、产地范围、基础条件、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容许度、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蒲城酥梨。
2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本)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T 10650-2008 鲜梨
NY 5011-2006 无公害食品 仁果类水果
3术语和定义
GB/T1065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蒲城酥梨
在蒲城县辖区内生产,果实近圆形、绿黄色(套袋果黄白色)、果点中密,果皮薄,果肉白色,石细胞少,肉质酥脆,汁多味甜,果心中等,果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酥梨。
4产地范围
蒲城酥梨的产地范围为陕西省蒲城县党睦、陈庄、椿林、孙镇、荆姚、苏坊、兴镇、紫金街道办、永丰、洛滨、桥陵、尧山、罕井、高阳、龙阳、龙池等16个镇办现辖行政区域。
5基础条件
年平均气 温 13.3 ℃,一月份平均气温-1.4℃,极端最高温41.8℃,极端最低温-16.7℃,≥10.0℃积温4337.1℃,年日照量2277.5 h,无霜期218 d,年平均降雨量524.1 mm。海拔高度370 m ~1280 m之间。土壤类型有主要有塿土(39.55%)、黄土性土(35.18%)、淤土(16.42%)、褐土(3.51%)等。
6质量要求
6.1基本要求
具有本品种固有的特征和风味;适于市场或贮存要求的成熟度(在蒲城县辖区,酥梨在9月中旬采收),应保持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不带外来水分
6.2 外观质量要求
酥梨鲜梨质量分三个等级,各质量等级见表1。凡不符合表1质量等级规定的均视为等外品。
表 1酥梨质量等级规格指标
项目 | 等级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二等品 | |||
果 形 |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 | 允许果形有轻微缺点 | 果形有缺点,但仍保持本品种基本特征,不得有畸形果 | ||
色 泽 | 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绿黄色,套袋酥梨应具有套袋果实应有的色泽 | ||||
果 梗 | 果梗完整(不包括商品化处理造成的果梗缺陷) | 允许果梗轻微损伤 | |||
单果重g | ≥250 | ≥250 | ≥200 | ||
果 面 缺 陷 | 破皮划伤 | 无 | |||
碰压伤 | 无 | ||||
磨伤 | 无 | 允许不严重影响果实 | |||
雹伤 | 无 | 允许果皮愈合良好的轻微雹伤,总面积不超过1.5cm2 | |||
日灼 | 无 | ||||
裂果 | 无 | ||||
药害 | 无 | 允许果皮浅层伤害,面积不超过1.0cm2 | |||
病害 | 无 | ||||
虫果 | 无 | ||||
虫伤 | 无 | 允许干枯虫伤,总面积不超过1.0 cm2 | |||
果锈 | 允许轻微果锈,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20 | 允许轻微果锈,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10 | 允许轻微果锈,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5 | ||
6.3 理化指标
酥梨的主要理化指标见表2。果实硬度和可溶性固形物理化指标暂不作为鲜梨收购的质量指标。
表2酥梨的主要理化指标
类别 | 项目指标 | ||
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 果实硬度kg/cm2 | 果实发泡(果肉海绵状) | |
优等品 | ≥13.0 | 4.5~6.0 | 无 |
一等品 | ≥12.0 | 4.5~6.0 | 无 |
二等品 | ≥11.0 | 4.5~6.0 | 无 |
6.4卫生指标
鲜梨农药和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GB2763及相关标准规定。
7检验方法
7. 1 外观质量等级
按照GB/T10650中6. 1规定的方法和感量1/10天平准确称取法检验。
7. 2 理化指标
按照GB/T10650附录B的规定执行。
7. 3 卫生指标
按照NY5011中4.2规定进行检验。
8 检验规则
按照GB/T10650中6 规定执行。
9 容许度
果实质量容许度和大小容许度按照GB/T10650中7.1和7.2的规定执行。
10 标志和标签
标志和标签按照GB/T10650中8.2和8.3的规定执行。
11 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 包装
按照GB/T10650中8.1的规定执行。
11.2 运输
按照NY5011中7.2的规定执行。
11.3 贮存
酥梨贮存最适温度在0℃~1℃之间,湿度为90%。冷库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有通风换气条件。梨果不应与有毒、有害品和易于传播病虫害的物品混合存放,不应使用影响产品质量的保鲜剂和保鲜材料。入库材料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
附件2:
地理标志产品蒲城酥梨
编制说明
依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陕质监办发【2017】132号)地理标志产品蒲城酥梨列入2017年第一批陕西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SDBXM136-2017,项目名称:地理标志产品蒲城酥梨,承担单位: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单位:蒲城县果业管理局,项目负责人:崔辉,归口单位:省质监局,原标准号DB61/T522-2011。
主要工作过程:自立项以来,成立起草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项目办公室负责人,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参与的起草组,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徐凌飞教授(中国园艺学会梨分会副理事长、国家梨产业体系试验站站长、陕西省梨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任亚利(蒲城县果业管理局高级农艺师、陕西省梨产业体系岗位专家)、缑耀武(蒲城县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艺师、陕西省梨产业体系岗位专家)、薛海云(蒲城县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艺师、蒲城县果业管理局项目股长)对蒲城酥梨地方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DB61/T522-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蒲城酥梨的定义进行了完善;
——产地范围由8个乡镇调整为16个镇办;
——对三个质量等级的单果重,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指标进行了修改;
——在理化指标中补充了果实发泡(果肉海绵状)内容。
试验验证:该标准对试验验证的方法,采取外观质量等级,理化指标,卫生指标,检验规则,容许度分别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为地理标志产品,未涉及相关知识产权。
本标准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未与国内同类标准水平比较。
本标准建议批准为推荐性标准。
附件3:
陕西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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