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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农资打假 五部门发言人这样说

   日期:2018-04-16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浏览:1013    评论:0    
核心提示: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重拳打击假劣农资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维护农村稳定和保障农业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会议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

重拳打击假劣农资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

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维护农村稳定和保障农业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扎扎实实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充分认识农资打假重要性

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农业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多发,网上售假问题突出,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去年以来,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打假“利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制售假劣农资重大案件9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50起大案全部告破,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犯罪活动,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农资打假工作,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打击假劣农资犯罪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这次会议部署要求,把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作为公安机关深化打假“利剑”行动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力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治理行动。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活动

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坚持破大案、打源头、捣窝点、摧网络,集中警力、精力,对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坚持快侦快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有力遏制农资犯罪活动发生。要深入排查犯罪线索,坚持关口前移,紧密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三个重点时节,深入乡村、走访农户,全面摸排制售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线索;要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农资批发、集散地、经营门店和物流配送、乡镇游商的监控巡查,主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要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以劣质种子冒充优质种子、以滞销品种冒充热销品种、以不合格种子冒充合格种子等套牌假冒行为;严厉打击在农药、兽药、饲料、化肥中非法添加违禁药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打击触角向前端延伸,坚决铲除源头性犯罪,有力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要加强案件经营督办,对摸排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进行梳理,深入开展追查,及时调查取证,坚决铲除制假售假的源头窝点、摧毁制假售假的犯罪网络。针对农资犯罪受害个体分散、单个案值不大的特点,要加强线索搜集分析,强化串并案侦查,上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挥、集中行动。公安部将及时确定一批大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强化破案攻坚力度,各地也要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各地要加大涉案财物追缴力度,千方百计为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狠抓互联网农资打假,加大对互联网电商、社交平台的监控力度和巡查频率,迅速查处一批网上假劣农资违法犯罪案件。

三、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各级公安机关要统筹内部各警种资源,发挥区域警务合作优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打好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攻坚战、合成战。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协作机制,完善农资和农产品市场安全风险监测与犯罪预警研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及时通报、移送案件线索,及时介入收集固定证据,及时作出鉴定检测,形成农资打假治理的整体合力。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针对此类犯罪侦查取证难、鉴定检测难等特点,对农资犯罪领域遇到的案件定性、罪名适用等法律问题,加强案件会商和鉴定检测、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协调,必要时商请提前介入,明确办案尺度,统一证据标准,切实形成打击惩处合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积极推动长效治理,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注重从案件侦办、案件剖析中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从根本上萎缩伪劣农资的消费市场、铲除伪劣农资犯罪的滋生土壤,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做好农资监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梁艾福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农资监管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2017年农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服务农业增产增效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深化“红盾护农”行动。2017年,工商总局积极部署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力打造“红盾护农”品牌工程,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各地按照工商总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依托专项整治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紧扣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时节,集中在问题多、易反复、隐患大的地区及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处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二是加强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工商总局委托部分地方工商局集中开展以化肥、农膜等产品为主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农资商品抽检工作,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理性选择农资。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3.6万余批次。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农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重点监管名录等制度,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农资市场违法案件1.9万余件,案值1.2亿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94万元。

(二)积极开展“质检利剑”行动。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专项工作,2017年初即下发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农资打假下乡”、加强农资执法检查、加强农资产品区域集中整治、加强电商领域农资打假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深入地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对化肥等产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各地质监部门根据质检总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以化肥为重点产品,以农资质量不稳定的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2017年,全国质监部门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7879家,查办农资质量违法案件1081件,减少农业生产损失2178万元,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货值较大、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扎实做好2018年农资监管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作为负责农资监管和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三农”工作要求,在巩固完善“红盾护农”行动和“质检利剑”行动成果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农资监管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突出重点,依法开展农资监管工作。一是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突出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序合法、抽检结果及时公示。二是认真研究农资监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继续在春耕、夏种、秋播等时节,重点查处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农资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经营者。

(二)创新监管方式,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严重违法名单(黑名单)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强化流通领域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健全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

(三)更加注重消费维权,完善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涉及农资方面的投诉举报,妥善解决纠纷。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农资监管工作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良好的精神风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三农”事业取得新进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强化大要案查处“绿剑护农”保安全

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肖伏清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湖北省2017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大案要案查处情况,作简要发言。

一、狠抓专项整治,重拳出击办大案

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下,湖北各级农业部门对涉及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行动,凡是大案要案,必用重拳严厉打击,震慑不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挂牌督办。启动挂牌督办程序,明确领导负责,特别重大案件由厅领导亲自挂帅。二是专案组查办。与公安和工商等部门一道,抽调技术骨干,成立专案组,集中时间精力进行查办。三是跟踪督办。涉及跨市和跨省的区域案件,农业厅发函督办,发挥整个执法体系的作用,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依法严惩。积极落实“两法衔接”制度,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做到抓主犯、破网络、端窝点、铲源头,确保打得有力,打出声势。

二、创新监管机制,形成合力办大案

一是完善检打联动机制,确保违法必查。通过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检测,强化固定证据,形成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完善联打联动机制,构建协作机制。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互通信息,会商案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与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形成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兄弟省的协作,合力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完善上下联动机制,畅通办案渠道。根据农资大流通的特点,建立了“一地发现,全省联打”的农资打假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我们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作为优化农业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来抓,不断提高监管能力,省级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先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市场监管执法100%全覆盖的目标,走在了省直部门前列。五是推进执法智能化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在全省推广使用“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快速筛查农业投入品真伪,以信息化技术助力农业执法。由我省农业、公安两部门联手破获的“6·09”特大生产销售伪劣肥料和农药案件,首次全链条查清违法犯罪网络,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部里表扬。在“6·09”案中,为了从犯罪嫌疑人的海量信息分析出有用价值,专门开发了“重建微信对话”软件,实现了大数据一键梳理、一键归类、清晰明了的使用效果,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一年来,全省共查处各类假劣农资案件3000多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7000万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办大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农资打假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政府领导挂帅,农业、公安、工商等多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形成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农资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推行综合执法。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扎实推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全省县市全部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形成了省有总队、市有支队、县有大队的上下贯通、运行有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执法能力和手段明显提高。三是开展农业执法专项治理。2017年,我们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了农业执法专项治理工作,累计查出问题8016个,并进行了整改,规范了执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依法履职强化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岳希忠

河南是农业大省,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河南省工商局历来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2017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以农资质量抽检为手段,以持续开展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为抓手,保持日常监管高压态势,稳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做出了工商部门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农资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一是注重加强行政指导。每年春耕秋播之际,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广造舆论声势。加强日常监管,对问题严重、问题易发的企业商户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履行义务、守法经营。二是深入推进“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去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对全省1444家企业和商户进行了表彰,对全省1336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公示,其中165家农资经营企业榜上有名。三是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目前,网上售卖农资已经成为一种新模式,也逐渐成为农资监管的一个新热点,我们开发建成了网络市场监管平台,对网上发现的问题,线上线下一并立案查处。

二、坚持抽检与打击并重,实施精准监管

一是面向农资经营主体,适时组织农资商品质量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以肥料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去年全省工商部门共投入抽检经费380余万元,抽检肥料7523个批次。二是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为农民朋友购买合格农资提供重要信息帮助。三是紧扣农时,持续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针对农资市场发现的问题,对问题易发的商品和商家实行重点、靶向监管。每年我们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春耕、夏收、秋冬种三次大的集中行动,全面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三、创新监管机制,构建监管合力

一是充分发挥“一张网”的作用。注重探索农资市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执法模式,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一张网的作用,实现了67个部门之间的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并完善了重大案件函告制度,有效防止了农资市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是建立巡访督查制度。近年来,河南在农资打假协同监管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建立了巡访督查制度。省农资打假办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去年组织农业、工商、质检、公安等七个厅局,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的农资打假工作实行分片包干。

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注重从四个渠道发现问题、查办案件:一是通过抽检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严重的迅速立案查处;二是通过12315指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的投诉举报网络,及时诉转案;三是通过广告监测系统,强化违法涉农广告整治;四是通过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2017年,河南各级工商部门重拳出击,对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严管重打,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农案件。全系统共查处农资案件3060件,涉案金额1360万元,罚没金额995万元,起到了查处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有力促进了农资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加大农资打假、红盾护农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农资监管新格局,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开展农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周朝东

2017年以来,辽宁公安机关按照全国全省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部署,以食药打假“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以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活动为主线,以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为支撑,向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期间,全省共立案侦办假劣农资犯罪案件60起,其中假劣种子案件12起、假劣农药案件13起、假劣兽药案件2起、假劣化肥案件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特别是成功侦破了刘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信息收集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充分发挥基层实战单位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遍访辖区农资生产企业和交易场所,摸清属地农资市场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种植等基础信息,建立信息台帐。二是深入挖掘线索。围绕农资市场生产、销售、流通环节,积极物建社会信息员,加强“建、管、用”能力建设,挖掘深层次、行业性、“潜规则”性质的情报线索。三是全面梳理排查。认真梳理以往农资违法犯罪案件,围绕涉案人员和重点嫌疑人的经济来源、资金往来、朋友圈等重点信息进行细致排查,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二、强化措施手段

一是坚持快侦快办。对涉及人员少、作案手法简单的农资犯罪案件,采取“露头就打”的侦办策略,在查清主要涉案人员和犯罪事实情况下,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强化重点整治。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掌握辖区农资违法犯罪规律,特别是瞄准制售假劣农资高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坚决扭转混乱局面。三是开展案件攻坚。对重大、疑难、复杂农资犯罪案件,采用专案侦办,省、市两级挂牌督办。对团伙性、专业性、跨区域、网络化的农资犯罪案件,及时上报省厅,采用集群作战模式,坚决铲除犯罪网络。

三、密切协作配合

一是加强警种协作。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职能定位,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构建整体作战格局。二是加强部门配合。主动联系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就加强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沟通协商,推进建立农资打假工作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调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检法沟通。对取证环节多、侦办难度大的案件,及时商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对重点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统一认识,确保惩处效果。四是加强警企合作。深入走访重点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介绍公安机关农资打假举措,争取企业力量支持,推动建立警企合作机制。

四、注重舆论宣传

一是加强防范宣传。针对广大农民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弱的问题,积极联合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开展防范宣传,揭露农资市场“潜规则”,曝光假劣农资产品,传授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农民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把握宣传重点。对具有宣传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在准确把握宣传尺度和范围的前提下,借助网络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示公安机关维护农资市场安全的态度和决心,发挥震慑作用。三是积极发动群众。通过“辽宁食药打假”微信公众号、食药侦举报电话等途径,利用“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等宣传节点,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各位领导的讲话要求,深入开展“利剑2018——辽宁食药打假风雷行动”,切实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努力为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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