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就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出——
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夏更生表示,这是根据脱贫攻坚两年多的实践作出的重大判断。
“降低现行标准不仅影响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影响脱贫攻坚的质量,影响全面小康的成色,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盲目提高标准,不仅会增加脱贫攻坚的难度,加重财政的负担,而且对贫困户可能是福利陷阱,影响了内生动力的激发;制定过高的标准,不仅难以兑现,即使一时兑现了,也不可持续,从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夏更生说。
夏更生表示,“不降低标准”要防止以收入标准代替“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防止简单地以低保兜底一兜了之的做法;“不吊高胃口”要防止三种倾向,即防止把义务教育有保障变成“上什么学都不用花钱”,防止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防止把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变成“住大房住好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5年,扶贫领导小组对中西部22个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试考核,2016年组织开展了正式考核。两年的考核实践表明,考核评估很好地发挥了指挥棒、质检仪和推进器的作用,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定不移地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而且越往后越严。
“但我们也发现,在考核评估中还存在多头考核、层层考核、搭车考核,填表报数多,迎评迎检、干扰考核评估等问题。”国务院扶贫办考核评估司副司长杨炼说,一些贫困地区脱贫效果不显著,通过考核发现不少问题,如利益联结不到位、龙头企业发展不充分、涉农资金挤占挪用或到位慢,以及对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到位等。
考核是手段,改进工作是目的。2016年对综合评价好的8省通报表扬,并在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省,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问题突出的4省,约谈分管负责同志。
各地对着问题改、举一反三改、建章立制改,成效显著,巩固和发展了脱贫攻坚良好态势。扶贫领导小组对被约谈的8个省进行巡查,对其他省进行督查,重点查核考核发现整改落实情况。国务院扶贫办对督查巡查和整改落实问题较多的7个省区市扶贫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各地普遍加大考核督查问责力度,中西部22省区市共约谈4239人,诫勉谈话3078人,责令检查763人,通报批评2449人,党纪政纪处分6724人,移交司法机关6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