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农业农村部出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指出,2018年期间农业农村部重点抽样检测了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用药,涉及29个省(区、市)和境外生产企业的8119个农药样品。
其中,质量合格样品7568个,合格率为93.2%;不合格样品551个,不合格率为6.8%,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370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4.6%,占不合格样品的67.2%。而在195个敌草快水剂中有38个产品非法添加百草枯,占19.5%。
《通报》介绍,在抽查的产品中,有579个产品被348家标称生产企业否认由其生产。其中,质量合格的192个,合格率为33.2%;质量不合格的383个,不合格率为66.1%,占本次监督抽查551个不合格样品的69.5%。有37家标称生产企业否认产品由其生产的次数达3次以上。
不合格中产品中,74.5%为假农药
对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开展例行随机抽查,抽检农药样品5926个,合格率为94.7%。对蔬菜(含食用菌)、瓜果、茶叶、中药材生产用农药产品开展专项抽查,抽检农药样品1291个,合格率为93.7%。对指定抽查企业的农药产品开展重点抽查,抽检农药样品902个,合格率为82.6%。其中假农药117个,占重点抽查不合格产品的74.5%。
据《通报》介绍,在检测的这8119个农药样品中,杀虫剂4313个,占检测总数的53.1%,质量合格的3931个,合格率为91.1%;杀菌剂1638个,占检测总数的20.2%,质量合格的1573个,合格率为96.0%;除草剂2070个,占检测总数的25.5%,质量合格的1974个,合格率为95.4%;其他98个,合格率为91.8%。 杀菌剂、除草剂产品质量好于杀虫剂产品。
在检测的128个生物农药产品中,质量合格的70个,合格率仅有54.7%。不合格产品主要是检出非法添加毒死蜱、啶虫脒、仲丁威、氯虫苯甲酰胺、虫螨腈、高效氯氰菊酯、百菌清、吡蚜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唑虫酰胺、克百威、氟虫腈等农药成分,或有效成分未检出。
不合格产品中仍检测出百草枯成分添加
从检测情况来看,质量不合格产品存在以下三种主要问题(同一产品同时存在几种情况的,重复计算)。
(一)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标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未检出的产品有224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40.7%。
(二)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有222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40.3%。其中,添加高毒农药的有29个,占擅自添加农药的13.1%,具体为:3个产品检出特丁硫磷,1个产品检出治螟磷,13个产品检出克百威,4个产品检出甲拌磷,3个产品检出氧乐果,3个产品检出水胺硫磷,2个产品检出灭多威,1个产品检出硫丹。同时,195个敌草快水剂中有38个产品非法添加百草枯,占19.5%。
(三)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产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有203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36.8%。其中,一种或总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含量50%的产品有89个,占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产品数的43.8%。
点名查处违规(法)经营的企业和渠道商
《通报》要求,对监督抽查发现的551个质量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通知本辖区农药经营者认真核查,一旦发现有此551个不合格产品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照销售档案收回已销售产品,防止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对标称生产企业确认的假冒产品,加强重点监督检查。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通报的假冒产品,追踪产品来源,依法立案查处。标称企业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及时到企业成品仓库核查,抽取相应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发现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组织查处。
对违规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经营单位要责成当地农业部门依法查处。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对违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要一查到底。拒不配合提供产品来源的,可纳入征信管理体系予以公开。
对经营2种(次)以上假劣农药的单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还要约谈其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管。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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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督抽查中标称生产企业生产3种(次)以上假劣农药的企业重点跟踪监管。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尽快建立健全追溯管理体系,以防假冒。对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报请农业农村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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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灭生性除草剂和生物农药产品开展全面检查。监督抽查发现,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中非法添加百草枯成分、生物农药产品非法添加化学农药成分问题较为突出,各地农业部门要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查清产品来源和去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擅自添加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