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煤“从严”为何难以服众

   2018-12-12 IP属地 湖北武汉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郭少雅2410
核心提示:与华北地区迎来的5—10℃大降温形成鲜明对比,平时点击量只有二三百的河北省曲阳县环保局官微“曲阳环保”最近“火”了。从“曲阳环保”发布消息《我县拘留2名燃

与华北地区迎来的5—10℃大降温形成鲜明对比,平时点击量只有二三百的河北省曲阳县环保局官微“曲阳环保”最近“火”了。

从“曲阳环保”发布消息《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到几个小时后官微消息被发布者删除,曲阳县做出情况说明,称曲阳环保发布的消息内容有误,曲阳县没有对燃用劣质散煤人员进行过拘留,只进行了批评教育,曲阳县的“燃烧散煤拘留两人”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曲阳因取暖问题引发舆论关注,已经不是第一次。2017年冬季,该县就因在辖区内学校进行“煤改电”工程,电气设备未能及时到位,燃煤炉子已经拆除,孩子们上课时需要在室外“跑步取暖”而饱受争议,事件最终以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问责而告终。

为什么一个有着长期“抗寒经验”的北方山区县城,近年来屡屡在“冬季取暖”这个问题上栽跟头?这可能要从当地政府在这项工作中体现出的基本治理逻辑说起。

首先,“烧散煤”,就应当“被拘留”吗?暂且不论曲阳市相关部门对此事件一改再改的回应是否可信,是否有群众确因烧散煤遭遇拘留,从曲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可以看到,11月24日至11月26日,曲阳县召开三次空气质量会商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十条具体措施,其中第八条就是“对污染空气环境的人员进行拘留,电视台负责跟踪报道,对发现的负面典型公开曝光。”那么,地方政府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权力对“污染空气环境的人员进行拘留”,又是否有权力认定怎样的行为就是“污染空气环境”,到了应该接受“被拘留”处罚的程度?

治安拘留是仅次于刑罚的处罚方式,它涉及到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均不可以。因此,曲阳县委县政府是无权将“污染空气环境的人员”的处罚设定为“治安拘留”的,更无权对“不听劝阻,继续使用劣质散煤的群众”进行拘留——无论是执法层面出现失误,还是确实如同曲阳县政府办公室回应所说,是发布信息内容有误,都体现了当地政府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树立起政府公权力应当受法律约束,受人民监督的“依法执政”理念。

其次,当治理空气污染的任务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相矛盾时,就一定要用激烈冲突的方式解决吗?

无论是煤改电带来的学生“跑步取暖”,还是“燃烧散煤被拘留”,曲阳县在治理冬季大气污染问题上,屡屡“从严”,却屡屡难服人心。碧水蓝天是每一位人民群众的美好向往,温暖过冬是每一位人民群众的眼前需求,在具体工作中,群众为什么要用劣质散煤而不是优质清洁煤,为什么墙上的标语和大喇叭里的宣传三令五申,依旧要冒着被“拘留”的风险,吸着劣质煤的煤烟“铤而走险”?答案恐怕不难找到。

“散煤每吨500至600元,清洁型煤每吨900至1000元。一家5口人,一个冬天大约要烧3吨煤,如果放弃散煤全部采用清洁型煤,一个采暖季要多花1200元。”“清洁型煤热量不足,烧很久屋子都暖和不起来。”如果曲阳县政府认真听取部分群众“屡用散煤而不改”的原因,针对原因解决问题,恐怕也引不起这么多是是非非。毕竟,早在未入冬之时,国家发改委就为今年空气质量与群众供暖问题的处理定了调,“供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要尊重当地群众的取暖原则,以确保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曲阳县委县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保障冬日空气质量上下了大力气,这点完全值得肯定。据悉,不光是曲阳县,整个河北省从九月开始,就开始开展劣质散煤管控的“百日会战”行动,渴望给华北地区一片蓝色天空的决心不可谓不坚定。

可解决华北地区,尤其是华北广大农村地区长期依赖块煤、散煤取暖对大气污染造成的影响,恐怕不是“百日”可以完成的。环境问题解决的是可持续问题,可持续的问题需要用可持续的方式解决。对待牵扯到民生的环境问题,解决起来万不能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而应当如同解一团毛球,寻根溯源,耐心细致,抽丝剥茧。因为你“一刀切”切下去的,是老百姓赖以过冬的温暖炉火,是政府与群众的鱼水情深。

如果这场“百日会战”的工作做得再细致一些,入冬之前,先为可能用不起清洁煤的用户找到可靠的取暖方式,做好调研,摸清底数,是不是就可能避免老百姓买“散煤”用“散煤”,干部天寒地冻地去村里“剿散煤”。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完成当季任务的角度出发来工作,看似更花功夫,更费心思,却避免了这一场“拘留”引起的“大乱子”,把危机公关的力气提前用在解决老百姓取暖问题上,干部和群众,都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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