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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这些法律法规要牢记

   日期:2018-12-11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张玉芳    浏览:294    评论:0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对于使用农药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对于使用农药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第三十五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

禁用农药包括: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及其复配制剂、甲磺隆单剂及其复配制剂、百草枯水剂、三氯杀螨醇。

发生种子纠纷5种办法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

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劣种子的,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旦发生种子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行政申诉、仲裁和诉讼5种途径来解决,但是一定要注意保留和收集相关证据。普法人员提醒,农民朋友购买种子务必保留购种发票、种子的包装袋等。发生农机事故视情况处理

违章操作、无证驾驶是造成农机事故的首要祸患。车况及性能太差也是农机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团。有些农民买了车况很差的旧车或二手车,既不办理手续,又不参加年度检审,更有甚者,私自变更动力。还有部分农民认为拖拉机开得慢,不会发生事故,把拖拉机当成了交通工具。殊不知,拖拉机由于各种部件衔接太松,乡间道路崎岖不平,很容易将人摔下车。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可以参加技能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按照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为减少农机事故,务必要加强对农机手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夜间作业的人员必须双班轮换作业。作业地段绝对禁止人员躺卧休息。

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农业机械在道路以外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停机并向当地农机监理机构报告。农机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的,驾驶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根据受伤情况实施救护。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变动事故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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